各用人单位:
根据《肇庆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肇学院〔2023〕61号)、《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研究生院现开展本学期助教岗位的申请及聘用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岗位介绍
助教岗位。主要是协助导师从事问题答疑、课堂讨论、作业批改、实验与实习实践指导等教学辅助任务。用人单位(个人)不得安排或要求受聘研究生承担本应由主讲教师承担的工作。助教岗位由二级学院根据教学工作需要设置,聘期为一学期。
二、工作安排
1.研究生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填写《肇庆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附件1),经导师和学院签字同意后,由班级负责人统一收齐申请表于3月6日上午下班前交至教育技术大楼304研工办。
2.用人单位审核。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后,将符合要求的《申请表》送至各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于3月11日前组织开展筛选、择优录用。
3.公示与备案。各用人单位将助教岗位拟聘用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15日前填写《肇庆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招聘拟录用登记表》(附件2)报研究生院备案。
4.签订协议与上岗。受聘研究生与用人单位签订《肇庆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协议书》(附件4)聘用协议,签订协议后研究生即可正式聘任并上岗工作。
三、具体要求
1.用人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者材料,遴选面试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用人单位要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担任助教工作的研究生加强管理,每学期考核一次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3.各用人单位要做好本单位获聘研究生的按月考勤、津贴发放、表格填写等工作,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将考勤表(附件3)纸质版盖章报送至研究生院研工办(教育技术大楼304办公室),津贴发放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yjsyygb@zqu.edu.cn。
4.各单位研究生助教岗位数量以实际招聘到学生人数为准。
5.上学期已经受聘助管、助研和学生辅导员的同学原则上不能重复申请助教岗位。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