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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8日
肇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结合学校实际,强化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客观评价、科学选拔、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选拔有培养前途、有研究潜能、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较强、身心健康的考生。

二、组织管理

研究生院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受理考生申诉。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本单位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招生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严格根据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落实各项具体工作。

三、复试资格

(一)复试分数线

1.普通考生:不低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A类考生分数线。

各招生学院可根据本专业学科特点及上线情况,在不低于国家分数线(A类)的标准上自行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2.“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复试分数线:单科(满分=100)不低于30分、单科(满分=150)不低于45分、且总分不低于251分。

(二)复试比例及名单确定

采取差额形式,第一志愿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1.2。调剂复试阶段,经过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加大比例,但最高不超过1:2.5。

各招生学院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在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各专业(方向)的复试名单。上线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领域),所有上线生源均可参加复试。

(三)关于加分政策

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考生等,其复试基本分数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加分政策执行。

四、复试内容

复试统一线下进行,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全程录音录像。

(一)笔试

专业课笔试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不超过2小时。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每科2小时,各科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各专业的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见我校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二)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一般包括外语水平(20分)、专业基础(30分)、综合素质(50分)等三部分内容。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

1.外语水平

主要考查考生英语听力、口语表达及专业英语水平。

2.专业基础

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及应用程度。

3.综合素质

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基本技能、专业素养、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多方面的情况。

面试具体方式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并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公布。

(三)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资格审查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PDF或JPG格式文件):

(一)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二)准考证(中国研招网下载);

(三)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交验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交验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持境外学历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四)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五)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成绩管理单位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应征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各类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

(七)其他附加复试材料(具体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考生须在复试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入学后,我校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调剂

(一)基本要求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国家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国家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程序及办法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申请(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具体如下:

1.我校根据招生专业的计划余缺情况,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及调剂系统发布调剂相关信息;

2.考生自行登录调剂系统查看信息、选择专业与填报志愿;

3.学校及相关学院及时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根据教育部和我校有关招生录取文件的要求,择优发送复试通知;

4.申请调剂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回复我校的复试通知,并按要求参加复试;

5.对于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录取

(一)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各学院按照以下计算公式得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二)凡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各专业根据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首先按顺序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按顺序录取调剂考生。总成绩并列且正好处于招生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三)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5.提供虚假信息。

(四)待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招生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于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寄送至拟录取学院。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监督制度和巡查制度

学校按照“一岗多控、多岗监督”的原则强化复试过程的监督检查,研究生院与纪检监察部门协同开展复试监督巡查,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侵犯考生正当权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实行复试信息公开制度

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生源调剂需求、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由研究生院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行申诉制度

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提出申诉。学校和招生学院对考生申诉问题及时受理及调查处理。

(四)严肃考风考纪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学院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联系方式

肇庆学院研究生院:0758-2716959,yjszqu@126.com

肇庆学院纪检监察室:0758-2716180,jjjc@zqu.edu.cn

九、其他

以上内容如有与国家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发文为准;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的,以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