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文件精神,我校现对符合教育部规定享受研究生招生考试加分政策的一志愿考生进行材料收集,经审核合格考生将享受初试成绩总分加分(单科不加分)。现就相关加分资格认定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二、材料清单
1、《肇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加分申请表》(见附件)
2、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聘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聘书》等资格认定材料;
4、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的考生,须提供《男性/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等资格认定材料;
5、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大学生村官证书》等资格认定材料。
三、材料提交方式
请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将以上相关材料扫描件(均须PDF格式)请于3月24日前发送至yjszqu@126.com。材料统一压缩为文件压缩包,以身份证号+姓名+享受加分政策项目名称命名。
待审核通过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符合加分政策考生名单。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