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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试行)
2023-09-08  

为规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优化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学位〔202020号)及全国各专业学位教指委印发的《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培养目标

(一)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富有创新和进取精神,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前瞻性和国际化视野,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较好掌握计算机及信息工具运用技能。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具备团队协作精神。

二、学习年限

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三、培养方式

(一)采取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二)实行导师负责制,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三)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四、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是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主要依据,也是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一个基本条件。针对不同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特点,坚持科学、规范的原则,既要反映国家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基本要求,又要体现学校的办学优势和特色。

(一)制(修)订培养方案,应根据全国各专业学位教指委印发的《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同时邀请企业和行业领域实践专家参与,在确定本专业学位研究生所应具备的知识结构基础上,重点围绕提升研究生实践能力和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来开展。

(二)培养方案应对本专业研究生的学科方向、培养目标、授予学位基本标准、招生对象、培养方式、培养环节、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实践环节、学位论文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培养方案应将课堂教学、课题研究、学位论文和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切实提高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应用能力。

(三)培养方案由各二级学院按统一格式编制,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后实施,同时报送研究生院备案。培养方案批准生效后,应维护其严肃性,不得随意变动。为适应专业发展和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发展的需要,培养方案一般每三年修订一次。

五、培养计划

(一)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培养方案要求,结合研究方向和自身具体情况,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计划和论文工作计划。

1.课程学习计划要对学位课程、必修环节、专业实践、选修课程、课程学分与考核方式等做出具体安排。课程学习计划在研究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完成。

2.论文工作计划包括文献阅读与论文选题、论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工作进度等,在研究生开题报告中详细陈述。

(二)培养计划是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和授予学位进行审查的依据。培养计划确定后,应严格遵守。在执行培养计划的过程中,若因特殊原因提出修改者,课程学习计划必须于变动课程授课学期开学后2周内填写修改课程申请表,经导师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

六、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一)课程设置

课程要依据全国各专业学位教指委的根本要求并结合学校特色和实际来设置,注重培养研究生扎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特别是要增加案例教学课程和能力训练课程的比重。课程教学要理论联系实际,加强互动式教学,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注重培养研究生的实践创新能力。

(二)学分要求

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课程学分及必修环节总学分根据全国各专业学位教指委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相关要求确定,16学时计1学分。

七、培养过程

(一)个人培养计划

研究生在入学第一学期初确定研究方向,并制订个人培养计划,按培养计划开展课程学习。

(二)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是学位论文选题方向确定之后,研究生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写,并报请导师及导师组批准的选题计划。主要应包括学位论文选题的来源和意义、学位论文形式、研究计划、主要参考文献、论文工作计划等。开题报告是提高学位论文选题质量和水平的重要环节。开题报告合格者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

(三)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是对研究生掌握本学科基本知识以及科研能力进行评价,考察其是否具备进入下一阶段学习的能力。考核主要内容包括研究生的思想素质、课程学习情况、文献阅读能力和研究能力等方面。考核合格者进入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四)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内容和必修环节,研究生应当进入行业领域进行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专业实践的组织工作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与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研究生均须参加专业实践及考核,考核合格者才能进入学位论文答辩阶段。

(五)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培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研究生能否获得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学位论文要体现专业学位特点,突出学以致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创新和实用价值。学位论文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可采用产品研发、规划设计、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案例分析、项目管理、艺术作品等为主要内容。

学位论文在答辩前须通过重合率检测和双盲评审,学位论文的答辩程序按照《肇庆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进行。

八、毕业与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规定期限通过培养计划规定课程和其他环节考核,通过论文答辩者,准予毕业,学校颁发毕业证书。毕业研究生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根据上级和学校相关规定授予其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九、附则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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