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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级艺术(设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23-09-11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1351

专业学位类别名称:艺术硕士

专业领域代码:135108

专业领域名称:艺术设计

学习方式:全日制

学制:3年

所属学院:美术学院


一、专业学位点概况

本学位点注重在掌握设计创新与实践的系统知识基础上,紧密结合服务区域经济社会、文化传承创新、设计产业行业发展的现实需求,注重设计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的培养,使学生能够适应未来职业领域的挑战。本学位点下设手工艺设计、产品设计、视觉艺术设计三个专业方向。

手工艺设计方向对接端砚、玉器、木艺等产业发展需求,以“砚文化艺术”为特色,依托广东省“工艺美术”特色优势专业、“中国端砚卓越人才培养与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广东省高校中华传统优秀文化传承基地”等优质办学平台资源,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手工艺设计人才,引领手工艺事业创新发展。

产品设计方向以泛家居产品设计为主,结合岭南丰富的竹资源,以竹材家具和灯具设计为特色,依托广东省“设计学”特色重点学科、“设计学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广东省工业设计创新服务示范基地”等优质办学平台资源,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产品设计人才,促进地域自然资源的开发和绿色环保产品设计相关产业的创新升级。

视觉艺术设计方向以品牌设计、包装设计和旅游文创设计为主,对接区域丰富的自然和文化旅游资源,以传承创新“广府文化”为特色,依托广东省“视觉传达设计”一流专业建设项目、“艺术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艺术设计专业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等优质办学平台资源,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视觉艺术设计人才,促进区域文化、旅游产业的创新发展。

二、培养目标

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肇庆学院“立足湾区、服务广东、面向全国,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综合大学”的办学定位和目标,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和设计产业发展需求,融合设计与人文学科优势,培养德才兼备、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实践能力的高层次手工艺设计、产品设计、视觉艺术设计应用型专业人才。毕业生能够胜任相关设计单位、院校、研究及政府部门设计实践、教育、管理与策划等工作,并具备跨专业实践及自主创业的能力。

三、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人员。

四、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研究生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16课时为1学分,具体课程设置见《艺术(设计)专业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表》。

总学分为62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6学分,专业必修课44学分,选修课12学分;实践类课程51学分,含开放性实践课程14学分。

六、培养方式

融合学校设计与人文学科优势,采用“2+1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设计导师、人文学科导师+行业导师),课程教学实行学分制。

七、必修环节

(一)专业讲座

邀请企业导师、业内知名设计师进行专题报告,开展工作坊、学术论坛、展览等活动。学生每期需按时参加,参加总次数不少于8次,完成学习报告1份。

(二)跨学科整合设计

完成2件设计作品,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或参加专业展览、比赛1次及以上。

(三)设计实践

设计实践环节共计14学分,需在导师指导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下实施项目:

1.设计调研:对专业相关产业、行业进行3次调研,完成调研报告1份和毕业设计选题1个。

2.设计专题:参与导师负责的设计项目1项以上;个人独立承担完成的实践项目1项以上。

3.设计实践:在实践基地、企业等设计机构的见习、实习实践累计3个月及以上,完成实践报告1份、设计作品1件(套)。

4.专业实践展示:在中期考核期间进行专业实践展示,包括设计作品、专业成果5件(套)以上。

(四)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是了解与把控研究生学业进展情况的重要环节。通过中期考核可以了解研究生的学业完成进展,对于进展滞后的学生可以及时督促,以达到按时完成各教学环节的目的。具体流程为:

1.中期考核时间

中期考核一般在第4学期期末完成。

2.中期考核方式及要求

(1)研究生思想表现由研究生个人进行思想总结,由辅导员根据研究生在校的政治思想表现进行鉴定。

(2)研究生课程学习学分与成绩由美术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核。

(3)研究生是否完成学位授予所规定的科研任务,包括研究生提交参赛、参展、作品与论文发表、参与项目实践等专业实践活动的相关材料,由导师与美术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共同审核。

(4)中期考核合格者,获得相应学分,进入研究生培养下一环节;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可在公布检查结果后的6个月内向美术学院申请重新检查,重新检查仅限1次。重新考核仍不合格者,由美术学院根据考核小组的意见,经研究生院审核,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终止其学习,作退学处理。

(五)开题报告

1.开题时间:研二上学期(第3学期),每年12月底以前。

2.开题基本要求

(1)开题报告撰写

毕业选题须在与导师商讨下完成,之后研究生通过社会调研、文献查阅、经验总结等基础性工作,在导师指导下进行思考并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必须符合写作规范与要求。

(2)开题报告答辩申请

开题报告完成后,由导师审核签字,再由研究生向美术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交参加答辩的申请。

(3)答辩评审组的组成要求

按学科领域或专业方向组成开题报告答辩评审组,由具有正高职称的人员担任组长,成员3至5人。

(4)答辩与评审程序

研究生陈述、专家提问。

评审组讨论并表决是否通过。

第三,美术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

未获通过的处理办法

开题报告答辩没有通过的研究生,可以在2个月内完成开题报告的修改工作并重新申请答辩。

二次开题答辩仍未能通过者,与下一年级研究生一起参加开题答辩。

(六)预答辩

1.预答辩时间:研三上学期(第5学期),每年12月以前。

2.预答辩基本要求:学生在完成学位论文和毕业设计作品后,进行预答辩,每位同学预答辩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预答辩专家组由具有高级职称的校内外专家3-5人组成,校外专家为主席,报学校研究生院批准后开展工作。

4.预答辩不合格的学生可以在2个月内重新申请一次预答辩。若第二次预答辩仍未通过的研究生,则不能申请相应年度夏季学位论文答辩,延期至少半年后再重新申请。

八、毕业要求和标准

毕业要求和标准的基本原则,应强调内容与形式的统一、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设计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完成包括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两部分组成的毕业考核。专业实践能力展示体现申请人的专业技能水平,专业学位论文答辩体现申请人对应用专业技能所表现出的综合素质和理论阐述能力,两部分共同作为申请人专业水平的评价依据,均须达到合格标准,缺一不可。

毕业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占70%、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占30%。总体要求为:提交独立原创的艺术设计作品,符合选题内容,体现设计理念,过程合理安排和具有一定的工作量。

(一)专业实践能力展示要求

1.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应针对专业方向特点,遵循合理的设计原则制定研究方案,并与之结合体现创意造型,运用计算机辅助设计表达方案效果,利用新技术制作设计作品或样品,在毕业答辩期间进行集体展出与毕业论文相关的一系列作品或5件以上样品以及完整的设计方案,其分值占毕业成绩的70%。

2.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应体现一定的历史意义或现实意义,以及一定的创新性;应体现出学生对本专业领域较为深广的认知;能反映出学生良好的设计能力、理解能力和艺术表达能力;能设计出具有实际功用价值及社会审美影响的作品。

(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要求

1.专业学位论文应与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内容紧密结合,根据所学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本人在专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理论性分析和阐述。

2.专业学位论文须符合《艺术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写作规范》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标准《学位论文编写规则》(GB/T 7713Y1-2006)和国家标准《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15)。

3.专业学位论文总字数1万字以上,核心部分(本论、结论)字数不少于0.8万字(不含谱例、图表,须附专业实践能力展示作品的光盘)。

(三)毕业考核

1.毕业考核委员会

由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5人组成毕业考核委员会,考核学位申请人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是否达到合格水平;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能担任考核委员会委员。

2.外审环节考核

研究生专业实践能力展示材料必须与专业学位论文同时外审。凡外审不合格者,美术学院将暂时中止其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学业修读期限延期半年。

3.学位论文答辩环节考核

研究生参加学位论文答辩时,必须现场提供专业(毕业)实践能力展示作品(电子、纸质均可),作为学位论文答辩的考核依据之一。答辩委员会专家将结合研究生专业能力表现与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未获通过者,学业修读期限延期半年。

(四)学术诚信要求

研究生必须对自己作品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作品中有抄袭、假冒,将按照《肇庆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专业成果要求

1.论文方面,需在公开出版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含录用)相关专业论文1篇或以上。

2.作品方面,需在公开出版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含录用)相关专业作品2件以上;或作品参加展览1件以上;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国家外观专利授权(含专利申请受理)1件以上。

3.以上发表的单位署名或授权的专利权人署名须为“肇庆学院”,发表或授权时间须为入学后至学位论文答辩前。无专业成果或专业成果不足者,延期答辩至专业成果达到要求为止。

九、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创作实践的理论总结,是研究生学养、能力与水平的体现,是申请学位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从学位论文撰写到答辩,每一环节必须制定相应的制度并进行严格把关。

(一)撰写要求

1.选题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研究生自身专业艺术实践,或来源于导师的课题,具有明确的理论背景与相应的实践意义、应用价值。选题内容涉及专业理论背景与运用、专业设计现状与分析、专业作品水平与评价、专业技术表现与提升等专业实践中可能面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能够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方法和技术、技能、技巧等解决专业问题的实践能力。

2.工作量、时间与字数要求

学位论文撰写工作量应饱满,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学位论文总字数1万以上,核心部分字数不少于0.8万字。

3.写作规范

论文要求题目明确、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叙述准确、文字简练、图表规范。对于涉及作者创新性研究工作的结论应重点论述,做到论据充分、实例丰富。文中引用的文献资料必须注明来源,使用的计量单位和图表等必须符合相关规范。具体要求见肇庆学院《艺术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4.质量要求

(1)选题主要来源于个人专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能够反映其思考和解决问题的主要步骤、基本过程和解决问题的主要措施、方法,具有较好的应用推广价值,或在某一领域有着较好的创新性研究,或能搜集到某一领域的一手资料。

(2)论文能体现研究生已经掌握系统的理论知识,了解所研究问题的历史与现状,能体现其敏锐的观察力、丰富的想象力,能反映其具有运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的专业实践能力。

(3)论文要求概念准确、逻辑严密、论点明晰、论据充分、层次分明、分析严谨,对研究结果与专业实践成果能给出良好的专业诠释。

(4)论文要求文笔流畅,行文格式须符合规范,使用图片、图例、图表、图谱等须符合规范。

(二)中期检查与定稿审查

1.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后,导师应适时开展中期检查,检查研究生设计作品和学位论文撰写的进展情况并就遇到的问题进行指导。

2.研究生在完成设计作品和学位论文写作后,必须向导师提交设计作品和学位论文,进行定稿审查。

(三)毕业检测与评阅

1.定稿审查通过后,研究生向美术学院提交学位论文并申请检测。第一次检测未通过的学位论文,经导师同意并修改后可申请第二次检测。第二次检测仍未通过者,不再参加本次论文送审。

2.美术学院汇总研究生学位论文后,报送研究生院进行形式审查和学术不端检测;凡学位论文复制比≦10%视为通过。未通过者,半年之后重新检测,学业修读期限延期半年。

3.学位论文评阅人应由两位从事本专业领域工作的、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校外同行专家担任(学校送教育部检测中心);导师不得担任其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阅人。

4.学位论文评审采用双盲评审的方式进行;盲评要求对评阅专家隐匿学位论文作者及其导师的信息,同时对学位论文作者及其导师隐匿评阅专家的信息,以确保评审的客观公正。

5.送审学位论文包括学位论文和专业实践能力展示材料。

6.评阅意见处理:

(1)若有两位评阅人同意答辩,申请人可进入论文答辩程序。

(2)若有一位评阅人同意答辩,一位评阅人提出否定意见,如果要求修改后重新送审,申请人应根据评阅专家综合意见进行修改,并提供详细修改情况说明;如果两位评审专家存在较大分歧,则应有充分的事实根据,并提供有关的详细说明材料,说明材料均须经申请人本人和导师签字后提交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审议,提交再送审。

(3)若有两位评阅人提出否定意见,则终止本次论文答辩程序。

(4)论文答辩程序终止后,申请人须根据评阅专家意见对其学位论文进行实质性完善和修改,半年后一年内按程序重新送审评阅。第二次评阅仍有两位以上(含两位)评阅人提出否定意见者,取消论文答辩资格,不再受理其答辩申请。

7.纪律要求与处理办法

(1)学位论文和论文评阅意见书由美术学院研究生秘书(或研究生院工作人员)直接寄出与回收,学位申请人及其导师不得参与,论文评阅人名单须对学位申请人及其导师保密,评阅意见及有关材料应密封传递。

(2)对需保密的学位论文,按照学校保密学位论文的有关规定评阅。

(3)导师、研究生不得打招呼、托关系,干扰评阅工作的正常开展。若有此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学院将取消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并停止导师的工作。

(4)若有人举证或论文评审专家提出论文有抄袭、造假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美术学院将对论文提交专家鉴定,确定有抄袭、造假等事实的,取消论文答辩资格,不再受理其答辩申请,学位申请视为无效。

(四)毕业答辩要求

1.成立专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且不含研究生本人的导师。答辩委员主席应由校外具有正高级职称和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家担任。专家组成员中必须包含本专业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校外专业实践导师1人。

2.答辩委员会设答辩秘书1人,协助处理与答辩有关事务性工作。答辩秘书参加答辩工作全过程,并对答辩过程中专家的提问、答辩人的回答及答辩委员会决议等情况作详细记录;学位论文答辩秘书应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3.答辩委员会成员及答辩秘书名单须经美术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并报研究生院核准备案。

4.答辩委员会专家组应结合研究生专业实践能力展示材料、学位论文的水平以及答辩中回答提问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全体委员2/3及以上票数同意者,视为答辩通过,方可做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并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生效。

5.设计(论文)答辩应以公开方式进行。美术学院必须在答辩前1星期(5个工作日)通过网络、张贴等方式对外发布学位论文答辩通告。

6.设计(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半年后一年内修改论文后重新申请答辩一次。若逾期未申请答辩视为自动放弃,则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重新答辩仍未通过,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十、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毕业考核合格者,经肇庆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艺术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十一、学业档案

艺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情况(学分、成绩等)、专业实践能力展示(作品电子文件等)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相关资料须纳入个人《学业档案》,由美术学院存档。

十二、指导性阅读参考书目及学术期刊

1.李泽厚.美的历程[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1年.

2.(美)诺曼著.设计心理学[M].梅琼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0年.

3.吕杰锋,陈建新,徐进波.人机工程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

4.李乐山.工业设计思想基础[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年.

5.(韩)金容淑著,武传海,曹婷译.设计中的色彩心理学[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3年.

6.(美)金伯利·伊拉姆著,李乐山译.设计几何学:关于比例与构成的研究[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3年.

7.(德)鲍里斯·弗里德瓦尔德著,宋昆译.包豪斯[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11年.

8.李雪如.搞设计[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年.

9.郑建启,胡飞,艺术设计方法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

10.(日)田中一光著,朱锷译.设计的觉醒[M].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

11.陈慎任.设计形态语义学——艺术形态语义[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年.

12.(美)洛柯等著.如何撰写研究计划书[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9年.

13.(美)克雷斯尔著,崔延强译.研究设计与写作指导-定性、定量与混合研究的路径[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7年.

14.徐云杰.社会调查设计与数据分析-从立题到发表[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11年.

15.陈健.社会科学定量研究原理、方法与应用[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18年.

16.李立新.设计艺术学研究方法[M].南京:江苏美术出版社,2010年.

17.由振伟.设计科学研究方法[M].北京: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20年.

18.宋楚瑜.如何写学术论文[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

19.刘西川.实证论文写作八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

20.(英)约翰·赫斯科特.设计与价值创造[M].南京:江苏凤凰美术出版社,2019年.

21.(德)维根著;孙楠译.视觉思维[M].大连: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年.

22.(美)唐纳德·A·诺曼著.设计心理学[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6年.

23.(美)苏珊·郎格著.情感与形式[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

24.梁颖.设计师的系统思维[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9年.

25.江帆,戴杰涛,刘征.创新方法与创新设计[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9年.

26.(美)布鲁斯·布朗主编.设计问题:创新模式与交互思维[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7年.

27.(法)巴什拉著,钱培鑫译.科学精神的形成[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年.

28.兰宇,冯希哲.中国传统艺术导论[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

29.导师规定的其他书目、期刊.

十三、教学计划表

艺术(设计)专业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表

(2023级硕士研究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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