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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学院2024年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研究生层次)专项计划公告
2023-09-22  

各位考生:

肇庆学院2024年招收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定向计划”),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公布的“2023年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招生计划”,我校2024年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3个专业,共计8个专项计划(本次定向计划纳入各专业总计划中录取),为肇庆市部分县(市)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定向就业范围

为肇庆市下辖县(市、区)定向培养教师,其中小学全科教师和紧缺学科教师面向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街)及乡镇以下农村公办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培养,高中阶段教师面向县域内相关学校培养。具体区域以广东省下达指标为准。

二、定向基本原则

1.定向计划为专项指标,专项专用,不能挪作他用,选择定向计划的考生最终只能在该专业限定定向区域中选择1个地区。

2.优先征询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公费定向考生定向意愿,并根据总成绩(初试+复试),依次自愿选择定向区域。

3.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不能满足定向需求,调剂考生根据总成绩(初试+复试)高低选择定向区域。

4.若考生被录取为定向计划考生,需签署定向协议;若不签署协议,则视考生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不予报到注册。

5.具体录取规则以各招生学院实际为准。

六、其他

1.考生被录取纳入定向培养计划后,需要与学校、定向县(市)教育局签订三方公费定向培养协议,相关《实施办法》与协议文本详见附件。

2.公费定向研究生在学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领取生活费补助,同时在国家和省有关奖助学金政策规定范围内,除不重复享受减免学费和生活补助外,享受与其他在校生同等待遇。其中生活补助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附件【关于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的实施办法.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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